我省人社部门进一步强化劳动人事仲裁服务能力 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202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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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程序提升调解仲裁工作质效的通知》,进一步提升全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质效,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及时、便捷的调解仲裁服务,不断优化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程序,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优化程序处理,降低维权成本。


对当事人关系明晰、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事实清楚、标的额度不大,符合简易程序处理的案件,从立案、组庭、审理、裁决、送达等各环节进一步简化优化流程,缩短案件审理时限,减轻当事人的维权成本。


适用终局裁决,减轻劳动者诉累。


各地人社仲裁部门按照终局裁决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积极适用终局裁决制度,力争把大量的争议终结在仲裁阶段,减轻劳动者的诉累,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社会公信力。


建立“绿色通道”,保障重点群体。


对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和集体劳动争议案件,通过先行调解、优先受理、就近就地开庭、及时裁决、快速结案、挂牌督办等方式,依法、及时、高效处理,使重点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保护。


信息化助力,提升工作水平。


各地将充分利用“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服务平台”和“青海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案系统”,实现办案流程规范化、标准化,通过信息化手段防控劳动关系领域风险,提高争议处理质效,不断提升调解仲裁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近期,省人社厅将围绕落实《通知》要求,对案件量较大的地区进行专项督导调研,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发挥好调解仲裁在劳动人事争议中的制度优势,有力促进全省劳动人事关系和谐与社会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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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